ST花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3-1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的股权。此次交易完成后,尼威动力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徐良。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且由于为现金购买资产,不适用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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