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山新材: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鹿山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此次回购注销涉及47名激励对象,共计361,2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的原因包括激励对象离职和2024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公告程序,并预计于2025年7月31日完成回购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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