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川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9-12
苏州可川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川科技)正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并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公司报告期内仅有一项轻微税务行政处罚(罚款500元),已完成整改,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存在一项劳动争议仲裁和一项破产清算债权申报,涉案金额较小,不涉及主营业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符合发行可转债的各项实质条件,包括主体资格、盈利能力、财务状况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主营业务突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知识产权、不动产等主要财产状况清晰。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严重行政处罚或影响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