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实业修订审计委员会细则
2025-10-30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机构,将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重点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等工作。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该细则强化了审计委员会在财务报告真实性、外部审计独立性及内部审计有效性方面的监督职责,并明确了会议召开、表决机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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