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5-08-06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无锡鸿晟鼎融投资管理合伙企业增持公司股份至10.00%,触及5%整数倍。此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此外,江苏特丽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正良近三年内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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