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大股东遭监管处罚 涉信息披露违规
2025-08-14
安徽证监局对东方材料第一大股东特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鸿晟鼎融采取责令改正及监管谈话措施。经查,两家公司在2025年5月30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明确表示未来12个月无增减持计划,但鸿晟鼎融同日召开合伙人会议决议参与司法拍卖,导致信息披露矛盾。安徽证监局认定其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要求暂停收购活动、30日内整改并提交报告,在改正前不得行使表决权。特丽亮董事长和鸿晟鼎融执行事务合伙人被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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