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科技优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地点
2025-12-11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就中重科技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发布了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涉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价值1,191.49万元的产线设备,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调整为中重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65号。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且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调整安排合理,符合公司战略要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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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调整涉及'智能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中价值1,191.49万元的产线设备,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中重江苏调整为中重科技,实施地点相应调整为天津市北辰区高新大道65号。调整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与协同效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投资规模及实施方式,且不会对募投项目造成实质性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调整安排合理,符合公司战略要求,无损害股东利益情形,对此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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