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9-03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表说明,认为公司与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换股吸收合并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相关审批风险已在预案中披露;交易完成后,镇洋发展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资产、负债、业务等将由浙江沪杭甬承继;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存续公司的资产完整性、独立性及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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