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9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至少三名董事组成,包括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各类经营战略、ESG相关事项、重大投融资及资本运作项目等,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监督。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可由董事长、主任委员或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细则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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