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15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各项议事规则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等事项。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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