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8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制定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两项议案均获得超过99.9%的同意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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