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和科技: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关于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9-27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和科技)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主要涉及子公司黄石宏和的“年产5040万米5G用高端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开发与生产项目”中的玻纤布车间、废水站2和公用站房3,原因是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系因与施工方就增项工程结算款协商未完成所致。目前相关手续正在推进中,主管部门确认后续办证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使用该等房产。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两项行政处罚,分别为安全生产和环保方面,罚款金额分别为1.2万元和3.98万元,均已整改完毕并完成信用修复。主管部门认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亦不构成本次发行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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