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鸥股份: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30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海鸥股份)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不得担任情形时应立即停止履职,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其职务。离职人员需提交书面辞任报告,公司应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辞职原因、生效时间及影响。离任后,相关人员仍需遵守股份变动、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等规定,竞业限制按协议执行。公司可对离任人员进行离任审查,必要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作为追责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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