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懋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05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富创优越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企业的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助于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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