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典新能: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关于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025-08-30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典新能)拟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该计划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等不超过166人,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及自筹资金,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涉及标的股票不超过77.586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8%。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分批解锁,由公司自行管理。国浩律师(苏州)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具备实施主体资格,计划内容合法合规,目前已履行必要程序,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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