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之杰股东会决议获通过,律师出具合法有效意见
2025-12-1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该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也合法有效。
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的99.9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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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意见书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结果也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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