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物流: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5-04-2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主要涉及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成本科目,而非销售费用。该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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