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关于公司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5-09-03
引力传媒作为被告涉及一起股权转让纠纷诉讼,原告宁波致趣及黄亮要求公司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及迟延支付本息合计49,260,783.32元人民币以及补贴奖励1,693,980.00元人民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由原告承担。公司表示该判决不会对损益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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