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利通电子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2025-09-02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主要调整了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修订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由“2025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环比增长率不低于8%”大幅提高至“不低于40%”;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6年增长率不低于10%,两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50%;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要求三年累计增长率不低于58%。整体业绩考核目标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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