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1-12
徕木股份于2025年11月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开进行;非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3%以上股东提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提名;股东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累计票数不超有效表决权总数;董事按得票多少当选,得票相等且影响人数时需再次选举;细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与法规章程抵触时以法规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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