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4-2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决定回购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的26.667股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至14.04元/股。公司已履行相关程序,预计于2025年5月6日完成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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