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丰科技定增获法律意见认可
2025-12-12
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晨丰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丁闵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丁闵持股比例将从16.7772%增至33.187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丁闵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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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丁闵持股比例将从16.7772%增至33.187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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