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股份子公司涉商业秘密罪被判罚270万元
2026-01-05
石英股份公告,其控股子公司连云港强邦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七十万元。
公司强调自身为被害单位,子公司系因收购前的相关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
本判决为一审,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强调自身为被害单位,子公司系因收购前的相关犯罪事实被刑事处罚。公司将依据股权转让协议追究相关方的民事责任。
本判决为一审,尚未生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上述判决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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