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迪集团: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9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考核年度调整为2025年至2026年,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5年扣非净利润较2023年增长不低于18%,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要求2025年与2026年两年累计增长率合计不低于50%。该调整已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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