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华扬因信息披露违法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09-11
ST华扬于202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导致2021年至2023年多份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少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500万元。前实际控制人苏同被警告并罚款750万元,时任副总经理郭建军被警告并罚款200万元。公司已收回被占用资金,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