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股份: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5-09-25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化股份)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计划一次性授予29名激励对象共计183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授予价格为每股15.80元,来源于公司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该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个解除限售期,分别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后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分别为30%、30%和40%。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草案,尚需履行内部公示、股东会审议等程序。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符合实施股权激励条件,激励计划内容合法合规,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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