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关于大股东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5-04-15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东深圳市岩代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且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该事项已通过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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