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15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星)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对深圳新星归还募集资金并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深圳新星已提前归还此前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10亿元募集资金,并计划继续使用不超过3.40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此次操作旨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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