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5-01-01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为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学敏先生已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金额为2,000.2112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0.83%。本次增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因增持比例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可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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