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发布投资者投诉处理制度
2025-10-30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了公司处理投资者投诉的渠道、责任人和处理流程。该制度适用于涉及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投诉,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诉处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工作。投诉受理后原则上30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延期并告知投诉人。公司要求对投诉事项认真核实,妥善解决投资者合理诉求,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该制度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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