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美生物出台H股上市后董监高持股新规
2025-11-1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草案,明确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管及其亲属等关联人,规定信息申报义务、禁止买卖情形(如财报静默期、持内幕信息时)、买卖前申报计划、减持提前公告及年度转让比例限制等,制度自H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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