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金股份: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7
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差异化分红。本次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分配,故构成差异化分红。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扣除回购股份后合计拟派发红利总额约1.09亿元。经测算,该差异化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绝对值低于1%,影响较小。律师事务所认为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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