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弘电子: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修订稿)
2025-07-0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为常州澳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详细讨论了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消化措施、境外项目管控风险、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情况等内容。总体来看,募投项目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且公司已采取措施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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