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鼎光电: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01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为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因2名激励对象离职及4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284名调整为278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首次授予数量及预留数量保持不变。首次授予日定为2025年2月28日,授予价格为9.29元/股。法律意见书确认了调整和授予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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