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税收优惠新政出台
2026-02-12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对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给予税收优惠,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政策有效期从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此举旨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降低企业因滞销或退货产生的退运成本,有利于行业整体经营效率提升。
此举旨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降低企业因滞销或退货产生的退运成本,有利于行业整体经营效率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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