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西大门股权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获董事会通过
2026-06-02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西大门)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符合规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包括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
具体而言,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涉及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99,872股。同时,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原因,将回购注销2023年及2025年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78,728股,并相应调整了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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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2日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包括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
具体而言,2023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条件已成就,涉及53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599,872股。同时,公司因激励对象离职或绩效考核原因,将回购注销2023年及2025年激励计划项下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78,728股,并相应调整了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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