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港: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涉及变更受托管理人及担保方式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5-06-06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了‘新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由平安证券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并将可转债的担保方式从股权质押担保变更为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这些变更已经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不会对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及偿债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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