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股权激励计划合规性获法律确认
2025-11-26
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新光光电具备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合法,激励对象确定合规,未提供财务资助,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拟授予不超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1.5%),分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营业收入达对应目标值或触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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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内容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合法,激励对象确定合规,未提供财务资助,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拟授予不超15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股本1.5%),分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2026-2028年营业收入达对应目标值或触发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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