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智造: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9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参会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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