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发布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等程序。规则强调公司应依法召开股东会,保障股东权利,董事会需切实履行组织职责。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须在符合条件时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股东、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召集、表决程序需合法合规,决议内容违反规定的,股东可在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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