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全能源一审被判赔偿329.71万元 公司称无重大影响
2025-09-12
2025年9月11日,大全能源发布公告称,收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重审判决,公司需赔偿新疆贤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租金、人员薪酬损失及律师费合计329.71万元,另需负担案件受理费1.667万元。公司表示,本次判决金额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及当期和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该判决尚处于上诉期,截至公告披露日未生效,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