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6-21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四川易冲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提升资产质量,且双方在业务上有较高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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