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升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2025-09-09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为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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