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达环保:7—3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2025-05-1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青岛达能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详细说明了发行方案、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及合法性、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等内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勇承诺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认购不超过15,000万元的股票,且锁定期为36个月。
点此打开小程序免费查看完整AI分析结果
点此打开小程序
重要提示和声明
本页面内容由AI生成,不保证完全真实、准确或完整,不代表希财舆情宝官方立场,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查看详细说明,请点击此处
订阅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