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原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2025-09-11
芯原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芯来智融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财务报表符合会计准则、董事及高管未受处罚、公司未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无重大违法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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