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海诚科: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09-06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衡所华威70.00%股权,交易价格为11.2亿元,并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亿元。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半导体芯片封装材料行业,具有较强协同效应。本次交易已获得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上交所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已审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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