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2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包括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在内的9项议案,其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三分之二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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