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迈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5-07-19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关于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21,814,76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246%,反对和弃权比例极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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