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情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2025-05-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说明,确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所列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董事会确认相关主体未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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