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诺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5-05-13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购买江苏朗研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的规定,涉及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对上市公司独立性、财务状况等方面的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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